电影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为何要去?为何而打?人物动机只能用爱国主义来概括,发动战争的解释更像是官方报道。我并不否认电影中主角们的英勇行为,但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美国政府,十五年后的今天还将美国政府发动阿富汗战争的目的归咎于打击恐怖主义与维护正义,只能骗骗孩子罢了。
再是美军式骑兵冲击,再是和军阀头子称兄道弟,也改变不了美国利益至上的本质:受伤的美国大兵空运回国;受伤的阿富汗小孩只有一包彩虹糖。
我不是军迷,对米国反恐历程也了解不多,但这个所谓基于真实事件的故事给我的感觉就是创作痕迹太刻意明显了。事实上,相较于天朝的主旋律,好莱坞一向很少有那种直白露骨到违反常识的极端故事,本片无疑填补了这一空白:前期冗长的情绪铺垫,主角的各种强大英勇,适时的煽情拔高。而且战斗场面也一般。
美式主旋律。
如果你死了,被杀、被俘虏、被审讯折磨,甚至都没人知道你曾经存在这世上,除了那些在暮光里在堪萨斯的某处围栏观看牛仔竞技的人们,他们不经意的念叨,”还记得那个Nelson家的男孩吗?”“嗯,他咋了?”“死了吧,我想。”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